官名。见“会同馆”。
官名。护国军政府军务院置,根据《军务院考实》第五编《职员录》记载,员额一人,在对内对外有特殊事故时,经抚军会议同意后派出,掌办交涉事务。其下并有特任外交副使二人。
官名。北魏时“内都坐大官”的异称。见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九九《元飏墓志》。
殿廷卫士名。明置,见“大汉将军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亦称“护西戎校尉”,五品。西晋初治长治,掌雍州少数民族事务。领兵,多以征西、镇西等将军领之,并兼雍州刺史。四品。东晋后改治汉中,有时兼梁州刺史。南朝宋四品。梁置于北凉、南秦州,立府,有
官名。为天朝典官,掌头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。参见“提中关”。
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青海地区置二十六人:设于黄河、大江、雅砻江、澜沧江、怒江各地;西藏置五十二人:分布在喀喇乌苏河南岸各地。
官判用语,指真除实授。汉朝官吏有真、守之分。官吏由守 (代理) 转正曰真。后世如北齐等沿用。亦指“行”、“兼”。或“领”某职的官员得到朝廷的正式除授。官制用语,秦汉官吏初任试用期为一年,满一年后,称职
官名。元中统四年(公元1263年)置御酒库,属光禄寺。至元十六年(公元1279年)改为尚酝局,秩从五品,掌酝造诸王百官酒醴。设提点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一人,副使二人,直长一人。
宋朝州役名。宋初,有承符直、散从直、步奏官、人力等名目,神宗元丰三年(1080),统一改称散从官。分管追催税赋、迎送官员等公事,多差三等以上户充。官名。隋设此官,从九品,主出使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谒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