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士参军
官名。即“司士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即“司士参军事”。
①官名。亦称邦右校。战国赵置,主管兵器铸造。②官署名。详见“右校令”、“右校署”。1、官名,又名邦右校,战国赵置,掌制造兵器。见《相邦春平侯剑铭》。2、官署名,秦置,汉因之。初置前后左右中五校,后仅置
官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。北枢密院官员,低于副使,高于同知北院枢密使事。官名,辽朝置,为北枢密院官员,佐北院枢密使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,位在北院枢密副使之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,参看“北院枢密使”条。
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。唐朝命举人自糊试卷卷首姓名,称糊名或封弥。宋朝由贡院糊举人试卷卷首姓名、乡贯等,防止考校中舞弊,称糊名考校法。详见“封弥”。
官名。明朝建文 (1399—1402) 中,改原文华殿大学士而置,一人。品级职掌均未变。
官名。北宋太祖建隆元年 (960)置,以加封吴越国王钱俶。后不设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复置,以赵构为之,置大元帅府,掌率天下兵马,许以便宜行事。赵构即皇帝位,遂省。建炎元年(1127),罢大元帅府
官署名。清末军咨处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陆路测量绘图,以及测量人员之教育。设司长一人,承发官一人。辖三角、地形、制图三科。宣统元年(1909),改称第四厅。
见“小匠师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置,分东、西二使,简称锦绫使,为绫锦院长官。后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东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
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,又称北河总河。官名。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。雍正八年(1730)设,一人。驻天津。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。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,驻固安,佐之。乾隆二年(1737
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,即“内班”。见“征税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