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宪中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录勋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唐朝宴劳少数族政权或外邦使者之所。玄宗天宝十三载 (754) 令鸿胪寺勾当检校,宪宗元和九年(814)置于长兴里之北; 以礼宾使主其事,引对番客。宋朝掌回鹘、吐蕃、党项、女真等朝贡馆设及互市、
战国时期称不法权臣。《韩非子·孤愤》:“重人也者,无令而擅为,亏法而利私,耗国以便家,力能得其君,此所为重人也。”
参见“督学道”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七年(1374)于广西庆远府(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)置,设大使一人,从八品副使一人,正九品,掌购买当地少数民族所养马匹。后革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五代与宋设置,属贤良忠直类,本为汉代察举科目之一。唐于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 姜公辅等四人及第;贞元元年(公元785年)诏举,韦执谊等十四人及第; 贞元四年(公元788年)诏举
官名。即“司农卿”。官名。汉有大司农,至南朝梁陈与北魏始称司农卿,北齐称司农寺卿,为司农寺的长官,历代沿置。唐制司务寺卿一人,从三品上,总领本寺所属诸监与诸司,监督出纳。明代废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西山材木的采伐。《魏书·灵徵志》: “有司奏西山采材司马张神和上言司空谷木连理。”
官名,东汉置,为临时奉诏令办理或调查处理某事,事毕即罢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破虏讨逆传》注引《吴录》曰:“(荆州刺史王叡)举兵欲讨(董)卓,素与武陵太守曹寅不相能,扬言当先杀寅。寅惧,诈作案行使者光禄大
官名,汉置,为甘泉仓长官,掌管甘泉仓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:“敞本以乡有秩补大守卒史,察廉为甘泉仓长,稍迁太仆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