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履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(1)西魏大统年间府兵初建时府兵二十四军士兵的名称。亦称“军人”。(2)北洋政府分士兵为军士和兵两等,军士分上士、中士、下士三级。国民党政府沿用,并规定班的头目称班长、副班长, 军阶为中、下士, 与文
官名。元置,为典瑞院的佐官,秩正四品,员额二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县警察公所,民国初沿置,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9年)一月八日公布《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厅组织令》,规定已办巡警的各县设置警察事务所,由县知事监督指挥。次年八月公布《县警察所官制》后,
官署名。简称侍左。北宋神宗元丰三年(1080),改流内铨置,掌自初仕至幕职州县官铨注之事。凡初仕而未应参部者,皆试而后选。若应格,则具岁月历任功罪及所举官员数,同郎官引见于便殿,禀奏改官。设吏部侍郎领
官名。明清盐引批验所之主官。初,元朝于大德(1297—1307)年间置批验所,掌批验盐引。明朝沿置,以大使领之,计两浙四人,两淮、河间长芦各二人,山东一人,未入流。清朝设官十六:广东一人,直隶、山东、
官名。清朝健锐营之最高长官。额设一人,由总统大臣内选派。总掌健锐营之政令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一不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五品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方司”,后称“尚方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慎刑司。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。凡审办案件,笞杖者自行处理,徒罪以上咨送刑部。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。设郎中
官名。①秦朝始置,即原丞相史,往来殿中奏事,故名。西汉为加官,凡列侯、将军、卿大夫、将、都尉、尚书以至郎中,加此即可入侍宫禁,亲近皇帝。多授外戚、亲信、文学侍从、材武之士、功臣子弟等。侍从皇帝左右,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