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初内务府所属机构。顺治十八年(1661),重立内务府,改惜薪司设。掌理宫庭缮修工程事务。设郎中三人,员外郎六人,无品级库掌十二人,八品催总一人,库守五十九人,分司其事。康熙十六年(1677)
明朝为总督、巡抚之代称。清朝为提督或总兵加提督衔者之尊称。明代称总督、巡抚为“军门”。清代称提督为军门,如总兵加提督衔的,也尊称军门。
监狱职员名。清末始置于京师习艺所,掌以语言教诫犯人,导化平民。北洋政府沿设于新监狱,承典狱长之命,负责对犯人进行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工作,并充任监狱的教务所所长,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。
吏名,汉置,为郡县小吏,给事门下,故称门下小史;位在门下干之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,干主文书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书佐五十人,循行二百三十人,干、小史二百三十一人。”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行军官。设御营都统以统领御营军队。
官制用语。初为兼官形式之一,即以他官暂时主持某一官署事务。亦称权知、掌知、监知、知某事等。唐朝以佐官代理长官亦用此称。宋朝派遣中央官员主持州、军、县等地方事务,多用此称,为“差遣”(即实际职务)形式之
即“寄资”。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,即“寄资”,见该条。
少傅之别称。即少傅。宋代杨万里《诚斋集四九·贺张魏公少傅宣抚启》:“恭审召升亚傅,命抚征师。”参看“少傅”条。
见钦天监监副”。
官名,三国魏、西晋置,为尚书省南主客曹长官通称,初属客曹尚书,后不详。亦称郎中。六品。东晋省。北魏复置,或说属吏部尚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;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仍可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