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狱正管守长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为兼差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二人,正七品,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,任期三年。掌分管两监狱卒,稽查所监人犯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为兼差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二人,正七品,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,任期三年。掌分管两监狱卒,稽查所监人犯。
官名。唐朝置于边疆地区,掌安抚边民。北宋或置,掌招降、安抚、讨伐之事。南宋初多置,节制一路或数路兵马,招抚陷金军民。官名。南宋有此官,不常置,掌招降抚慰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招抚使》。辽代南面边防官中有
参见“住俸”。
即“西北路招讨使司”。
① “师”、“旅”合称。分见“师”、“旅”。② 引申为军队。
学官名。辽置掌教授县学生员、稽考学业。参见“县学”。
西汉时郡国常派遣郡丞、国长史上计于朝廷,称为上计使者。参见“上计掾史”。
官名。西汉属水衡都尉,主工艺技巧,有丞。成帝建始二年 (前31)罢。一说即上林三官之一,主刻钱范。官名,汉置,属水衡都尉,由有专门技艺技术的人员担任,掌管工艺技术技巧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
州吏名。北齐司州置,地位在部郡从事之下,职掌则同。参见“部郡从事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治疗百姓疾病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疾医,中士八人”,“掌养万民之疾病”,“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,以五气五声五色眡其死生”,“凡民之有疾病者,分而治之”。官名。周设
①私家之吏。战国、秦汉均有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封诊式》: 黥妾爰书,“某里公士甲缚诣女子丙,告曰: ‘某里五大夫乙家吏。”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 “宋昌以家吏从高祖起山东。”②皇太后、皇后、太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