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玉下大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玉司长官,掌各种玉器的加工、制作。下设小司玉上士、 司玉中士以佐其职, 领工中士、磬工中士、石工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说:“刮摩之工五,玉楖雕矢磬。”北周冬官府有司玉下大夫,正四命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崔猷传》:子仲芳,“大象末,仪同大将军、司玉下大夫。”其副职为小司玉上士,正三命,属官有小司玉中士,正二命。又有工中士、下士,磬工中士、下士,石工中士、下士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玉司长官,掌各种玉器的加工、制作。下设小司玉上士、 司玉中士以佐其职, 领工中士、磬工中士、石工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说:“刮摩之工五,玉楖雕矢磬。”北周冬官府有司玉下大夫,正四命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崔猷传》:子仲芳,“大象末,仪同大将军、司玉下大夫。”其副职为小司玉上士,正三命,属官有小司玉中士,正二命。又有工中士、下士,磬工中士、下士,石工中士、下士。
官名。金置,属翰林学士院,地位在翰林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之下,从四品,不限员额。其应奉文字者,衔内带知制诰。元在翰林兼国史院与蒙古翰林院中有直学士,当为沿金制而设。
王名,三国时期魏封倭国国君为假倭王。假:代理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正始元年,太守弓遵遣建忠校尉梯儁等奉诏书印绶诣倭国,拜假倭王。”
周朝“上士”别称。《礼记·祭法》:“适士二庙,官师一庙。”郑玄注:“适士,上士也。”
官署名。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,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,民国十七年十月置,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;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,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。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。官署名
见“怀信驿”。
官署名 即。“山西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著帐郎君院官员。统领左祗候郎君班。任此职者,多为皇帝亲近之人。
官署合称。即宋朝修合药所与出卖药所。徽宗初于京城置二修合药所、五出卖药所。政和四年(1114),改修合药所为医药和剂局,出卖药所为医药惠民局。参见“熟药所”。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所领太阴监属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上。
见“绰尔齐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