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理治书
官名。三国魏置,九品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一八》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九品,掌刑狱文献等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九品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一八》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九品,掌刑狱文献等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。
官名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上》记梁代庶姓持节府有功曹督护,不登一班。其地位与参军督护相似,似为设于阁内以司伺察之职者。参见“参军督护”。
水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清朝印信之一种。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。木质。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。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。《清会典·铸印局》:“文职佐杂,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,所用木钤记,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
官名。宋初太常寺卿为寄禄官,置判太常寺,为太常寺的长官,无固定员额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元丰改制始正名,以太常寺卿为太常寺的长官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学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学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铸钱机构。金世宗大定十八年(1178)置,以震武军节度使李天吉、知保德军事高季孙监铸大定通宝,所铸钱质次不能用,改任工部郎中张大节、吏部员外郎麻珪监铸。十九年铸钱成。次年改名阜通监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置,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置一员,正三品,总其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初沿置,高祖武德五年 (622) 改左领军卫大将军。
汉朝议政制度,亦作庭辩。公卿百官奉皇帝之命会集朝廷,就施政方针或重大事件进行辩论。《汉书·窦婴传》: “上然之,赐婴食,曰‘东朝廷辩之。’”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 “会公卿大夫东朝,共理而分别之。”
官名。东晋及十六国汉皆置。为出征军队的主帅。《晋书·孝武帝纪》: “苻坚帅众渡淮,遣征讨都督谢石、冠军将军谢玄、辅国将军谢谈、西中郎将桓伊等距之。”
官名。西魏末,北周置。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,分置左、右,皆正一命。员十二人,与庶侍下士同掌宫门出入之禁,服金涂甲,左执吉良环、右执狰狞环长剑,兼执师子彤楯,列于左右庶侍之外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