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酋望
官名。南诏官,犹唐朝试官。
官名。南诏官,犹唐朝试官。
官名。明朝掌管开矿征税的宦官。始设于万历二十四年(1596),此后矿监税使遍布天下,搜刮祸民。三十三年诏罢而实存。明神宗死后,始以遗诏罢矿税监。
官名。北魏初期置,掌刑案审决。《魏书·刑罚志》说:“魏初刑禁疏简,宣帝南迁,复置四部大人,坐王庭决辞讼,以言语约束,刻契记事,无囹圄考讯之法,诸犯罪者皆临时决遣。”
金司天台所属未授职事者。员额五十人。《金史·百官志二》注:“未授职事者,试补管勾。”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显禄王之下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为鸿胪卿副贰,梁二班、陈八品。北齐置一员,为鸿胪寺处理日常公务的事务官,位次少卿,七品。历朝沿置,亦称“鸿胪寺丞”。隋、唐、五代置二员,隋初正七品,炀帝改从五品,唐从六品上。唐高宗、武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。北周沿置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 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,汉武帝置,为三辅都尉之一。掌领兵驻守防盗贼,主地方治安,秩比二千石;后罢。东汉安帝时复置扶风都尉,掌护陵园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(尉)典兵禁,备盗贼,景帝更名都尉。武帝又置三辅都尉各一人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宣徽院。掌仪卫之事。原称龙翔军,海陵王正隆二年 (1157) 改名神卫军,世宗大定二年 (1162) 改称拱卫直使司。设使、副使统领司事。大定五年,以使为都指挥使,副使为副都指挥使,
官名。守门小吏。多以受刑者为之。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季孙之母死,哀公吊焉。曾子与子贡吊焉。阍人为君在,弗内也。”郑玄注:“阍人,守门者。”《周礼·天官》有阍人,掌晨昏启闭宫门,每门四人。后世通称守门人
学校名。清理藩院所属学校之一。掌教授蒙文之事。以总裁三人为主官,设教习三人,学生二十四人。其经费及供给等项由咸安宫官学代办,每冠“咸安宫”三字。官学名。清置,由理藩院堂官兼管。掌教习蒙文,培养蒙文翻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