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度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正月,李自成农民军政权在西安开科时始定,改明朝八股文取士为策论取士。入北京后,仍用为取士之法。
满语官名。即指牧马头目。阿敦,意为牧群、马群。达,意为头目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节度使、观察使、团练使、防御使、采访处置使下皆设一员,位次判官、掌书记,掌推勾狱讼之事。五代因之。宋朝三司各部设一员,主管各案公事。开封府亦设左、右厅推官各一员,分日轮流审判案件。临安
海关海事部的一科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卫寺”。
流外官名。唐置于太子率更寺,员额六人,秩流外四品,掌知漏刻。
官名,辽朝置。契丹行宫诸部署司,总行在行军诸斡鲁朵(宫帐)之政令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,参看“斡鲁朵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诸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匠师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端尹府”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掌皇帝出行仪仗行列等事务之侍从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