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知詹事院事
官名。明初置为太子官属,以勋旧大臣领职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置詹事院,遂罢。
官名。明初置为太子官属,以勋旧大臣领职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置詹事院,遂罢。
上林中十池监,即上林十池监,详“上林十池监”条。
清朝制度,进士经殿试后,除一甲三名授修撰、编修外,余者选优为庶吉士,留庶常馆读书,三年后经散馆考试后,择优留翰林院授编修、检讨的,叫做留馆;次者改任各部主事或出任知县等。见《清会典·事例·翰林院考试散
王的名号之一,地位低于国王、副王,西汉时西域大宛国有此王号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大宛国》:“副王、辅国王各一人。”
(1)清代士兵,经制的(即国家常设的)称为兵,非经制的称为勇。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,又各分正副。参见“目兵”。(2)北洋政府规定,兵的地位在军士之下,分为上等兵、一等兵、二等兵三级;海军则分一等
官职等级制度。① 官品与官秩的联系,详见“品”、“秩”。②官品的异称,《晋书》卷二四《职官志》: “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者,品秩第二,……光禄大夫假银章青绶者,品秩第三。”官员的级别和俸禄的等级。周朝称
官名。管理舟船之官。《吕氏春秋·上农》:“泽非舟虞不敢缘名。”高诱注: “舟虞,主舟官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等有此官,掌管舟船。 《国语·鲁语下·诸侯伐秦》:“诸侯伐秦,及泾莫济……叔向退,召舟虞与司
指刻有龟纽,系以丝组的官印。《后汉书·西域传》李贤注以龟为印文,似不确。汉朝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,皆银印青绶,银印即背龟钮。
官名。见“司宗寺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又作麻普。县令之副,原称县达剌干,会同元年(938),太宗改制,称马步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 刊正将军名号时置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。陈沿置,定为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