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校令丞
官名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
官名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,属光禄勋。统率羽林郎,负责宫殿门户的禁卫。东晋哀帝兴宁二年(364)省光禄勋,并入司徒属下,孝武帝宁康元年(373)复置光禄勋,仍属之。北魏亦置,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四品上。北魏还
即“威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冶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置,属行政院。掌理全国农林、矿冶行政事务。设部长一人,政务、常务次长各一人。所属有总务、农政、林政、矿政四司及农事试验场、地质调查所等。民国十八年与工商部合并为实业部。官署名。国民党
官名。同“庖宰”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烹制膳食。《韩非子·难二》: “凡为人臣者,犹炮宰和五味而进之君。”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巡查道路、园林果木之事。叶尔羌设一人,秩六品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正三品。掌承政厅庶务、收支两科事项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。
地方侨务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十月十六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福建暨南局章程》的规定,其职权是保护华侨,主办有关华侨教育、实业,发给旅行证明,调查华侨情况,推销公债等。设总理、
即金符。见“牌符”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土药统税总局长官。见“土药统税总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