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军处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置,隶属于陆军部。依照此年四月二十七日奏准的《陆军部官制》规定,军咨处设正副军咨使各一人,正使为协都统衔,副使为正参领衔,下设承发官二人,录事四人,分理文牍及各种事务。处内分设五司:测地司下分三角、地形、制图三科;第一至第四司,其所掌事务不详。各司设司长、科长、科员、录事等员,此外在额定人员之外可以添用科员、译员、艺师、艺士、录事等员。参见“军咨府”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置,隶属于陆军部。依照此年四月二十七日奏准的《陆军部官制》规定,军咨处设正副军咨使各一人,正使为协都统衔,副使为正参领衔,下设承发官二人,录事四人,分理文牍及各种事务。处内分设五司:测地司下分三角、地形、制图三科;第一至第四司,其所掌事务不详。各司设司长、科长、科员、录事等员,此外在额定人员之外可以添用科员、译员、艺师、艺士、录事等员。参见“军咨府”。
官名。清朝管理北运河土坝之主官。隶于坐粮厅。掌漕粮车运过坝之事。每年南漕抵通,依例移驻河干,按界稽查。所辖土坝车户初为五十名,后为二十名,嘉庆十五年(1810)全裁,事归石坝经纪。
官署名。亦称谋曹,主参议。汉朝郡县州府置。三国魏公府列曹亦置。晋朝州郡沿置。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州皆置,以从事史(从事) 主之,郡亦或置,以掾主之。又,南朝宋、梁尚书亦置。官署名,也称谋曹,汉置,掌参议
官署名。简称淮西行院。元世祖至元十年(1273)四月由山东行院改立,置司正阳(夹淮河东西二镇,东属安徽寿县,西属颍上),掌淮西戍军。十一年三月,改为淮西行省。八月,复降为行院。十二年七月罢,事归河南行
官名,即卜和祝的合称,既掌占卜,又掌祭祀时读祝词。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说:“文史星历,近乎卜祝之间。”注曰:“迁父为太史,掌知天文律历卜筮祠祝之事。”
清朝对非宗室封王者之称呼。此外,凡削去宗室籍之王亦视为民王。如雍正四年 (1726),廉亲王允禩被削宗室籍,革去黄带子 (清宗室之标记),易为民王。
清朝入关以后,其原设于盛京(奉天府,今沈阳市)的六部均迁北京,仅以一内大臣留守。后逐渐恢复各部,但无吏部。原来各部尚书也不置,唯置侍郎一人。编制也与北京六部不同。各部官员皆以在京旗员与本地旗员参用。参
官名,汉时齐国置此官,为太仓长官,掌仓谷事。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:“太仓公者,齐太仓长,临菑人也。”
官名。清朝道员兼衔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明旧制,分设守道、巡道,辅佐藩、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,乃省与府州之间之地方长官。皆带原品衔充任。由掌印给事中、知府补授者为副使道,乾隆十八年(1753)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御史之长。、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将军为木台,与国正监,与正御史参望之。”参见“御史”。
科举考试方法之一。清光绪二十八年(公元1902年)废八股后,改乡会试首场试中国政治史论五篇,为政论文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