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资(子)伯克
官名。哈资伯克,也写作哈子伯克,为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管平决诤议。设在喀什噶尔、伊犁喀什噶尔的为五品官,设在阿斯图阿尔图什、伯什克勒木、哈尔哈里克、和阗、伊里齐城、哈拉哈什城、玉陇哈什村等地的为六品官,设在色勒库尔的为七品官。另外还有斯帕哈资伯克,为五品官,掌理头目诤讼。拉雅哈资伯克,也是五品官,掌理细民诤讼。详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回部各官》。
官名。哈资伯克,也写作哈子伯克,为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管平决诤议。设在喀什噶尔、伊犁喀什噶尔的为五品官,设在阿斯图阿尔图什、伯什克勒木、哈尔哈里克、和阗、伊里齐城、哈拉哈什城、玉陇哈什村等地的为六品官,设在色勒库尔的为七品官。另外还有斯帕哈资伯克,为五品官,掌理头目诤讼。拉雅哈资伯克,也是五品官,掌理细民诤讼。详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回部各官》。
明、清时太监的通称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始置同签署枢密院事。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3)后复置。官名。宋、金设置,为枢密院的佐官。见“枢密院”。
义即重臣,栋梁之臣。《后汉书·刘陶传》:“故冀州刺史南阳朱穆,前乌桓校尉臣同郡李赝,皆履正清平,贞高绝俗……斯实中兴之良佐,国家之柱臣也。”《宋书·沈攸之传》:“废帝昏悖,猜畏柱臣。”
官名。宋朝国信所属官,负责祗应具体事务。
清朝专司缉捕盗贼之官员。武职。京师步军营设捕盗步军校四十人。在外省有直隶捕盗官、奉天、吉林捕盗官八十余人,由千总、把总、外委充任,分别统于总督、将军和府尹,其体为地方文职官员所辖。察哈尔地方亦设四人,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掌制造脂粉。
官名。始见于西周中期以后铜器铭文,为内史类史官长官。“内史尹氏”的省称。参见“内史”。官名。西周设置,为内史之长。《》说:“内史尹册易&
官名。宋朝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置,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德大夫。
官名。① 主管陵园的官吏。西汉属太常。东汉秩六百石,每陵员一人。② 主管园林的官吏。南朝宋华林园令亦省称园令。官名。1、陵园令的简称,掌守护陵园。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:“相如拜为孝文园令。”注: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韦世康传》:“周武帝时,(韦艺) 数以军功,致位上仪同,赐爵修武县侯,邑八百户,授左旅下大夫。”正四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韦世康传》:弟艺,“周武帝时,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