噶布什贤壮达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前锋校”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前锋校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。正二命。下设捕兽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参见“功勋制度”。太平天国勋位名。见“勋位(1)”。
汉代官吏秩禄等级,凡丞相、太师、太保等皆为万石,实得月俸三百五十斛,一岁四千二百斛。实际发放时往往折合为钱,或钱谷兼发。1、禄秩级名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师古曰:汉制,三公号称万石,其俸月各三百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典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由兵部职方司、练兵处考功科归併设立。掌陆军官佐之补官任职,旗绿防营员弁之叙功、议过等项事宜。辖考绩、策勋、恤赏、议罚四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承
官名。①十六国西秦置。《晋书·乞伏炽磐载记》: 永康元年 (412)“罢尚书令、仆射、尚书、六卿、侍中、散骑常侍、黄门郎官,置中左右常侍、侍郎各三人。”②宋徽宗政和六年 (1116) 置,为武臣阶官,
(1) 隋大业中置左右十二军,见“亚将”。(2)唐初关中最主要的军队。武德二年(公元619年)置十二军,分关中为十二道,诸道均置军府——骠骑府或车骑府,分别隶属于十二军。次年,十二军各立军号,以万年道
“州牧”别称。州郡长官的别称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今部刺史居牧伯之位,秉一州之统。”《三国志·蜀书·刘焉传》:“焉睹灵帝政治衰缺,王室多故,乃建议言:刺史、太守,货赂为官,割剥百姓。以致离叛。可选清名
见“治仪正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辖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改京师内城工巡总局设。初隶巡警部,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专理京师内城警务、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。置厅丞一员,从三品。辖总务、行政、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