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封人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,掌有爵位者封邑的分配,下设司封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封人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胥附大夫属官,佐其统所部禁兵。正三命。官名。见“胥附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即“左街大功德使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谷浑传》: “(谷季孙)入为秘书中散,迁中部大夫。”参见“中部”。
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掌造军器。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,下设提督军器库太监一人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无固定员额。所属机构有火药司。
海关征税部内班华员,其地位次于帮办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每旗一人,佐理旗政,地位在协理台吉之下。印务梅伦有事故时,由管旗副章京或闲散梅伦代之。印务梅伦限于台吉出身者充任。
官名合称。唐朝太仆寺置,领陇右七马坊事,掌京师马牧西属以后孳课等事。
官名。北魏世宗初颁行《职令》,列第九品上阶。《通典·职官二十》“后魏官品”条作“检校御史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民国初置,附设于平政院,但独立行使其职务。其职权有三:1、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,得依《行政诉讼条例》之规定,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;2、依《纠弹条例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、行贿受贿、滥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