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国民政府法制局

国民政府法制局

国民政府的直属机关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二月设置,依照国民政府公布的《法制局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草拟并修订法律条例案;二、保存法律、条例的正本;三、整理及刊行现行法规。设局长一人,管理本局事务。编审六至九人,分掌下列各股事项:第一股,草拟及修订关于经济事项的法律条例案; 第二股,草拟及修订官制、官规及一切关于行政法律条例案;第三股,修订民刑等法规及一切关涉司法的法律条例案。秘书一人,办事员若干人,掌理本局文牍、会计、编译及图书文件的保管等事项。书记若干人,分理缮校、收发及其他庶务。于必要时,对于特殊立法事项,得聘任专家为专门委员,从事调查研究或起草。同年十月,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时,本局撤销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中部令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裴骏传》: “高祖嘉之,征(张掖子都大将裴修)为中部令。”

  • 六部大人

    官名合称。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(417)置,指天部、地部、东部、西部、南部、北部大人。皆由诸公担任,下设三属官,处理国家日常政务,权位甚重。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,罢其官。

  • 右亲事府

    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,置统军一人,掌领亲事,侍卫陪从; 又有长史、录事及兵、铠曹参军事、库直等属; 太宗贞观(627—649)以后不分左、右。见“亲事府”。

  • 骠骑长史

    官名,为骠骑将军府官吏,掌府事,下有从事中郎二人,六百石,掌参谋议。有掾属二十九人,令史、御属三十一人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将军》:“比公者四,第一大将军,次骠骑将军,次车骑将军,次卫将军。又有前、后、

  • 猾胥

    狡猾的小官吏。胥,指胥吏;胥吏,办理文书的小官吏。

  • 暴室局

    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用宦者。隶长秋寺。

  • 礼部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礼部次官,佐礼部中大夫掌礼仪的制订与执行,下设礼部中士、礼部旅下士。正三命。武帝保定四年 (564) 五月丁亥,改礼部为司宗,遂改称“司宗上士”。

  • 司引郎

    阶官名。金朝置,为内侍阶官,属二十五阶之最末一阶,秩从九品下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末阶,从八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九品下,称司引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花木局都监

    官名。金代设此官,为花木局长官,还有同监,掌花木栽培等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花木局都监》。官名。金上林署所属有花木局,以都监二人为主官,下设同监二人,以同乐园管勾兼充。

  • 经略大臣

    官名。亦简称“经略”。清朝重大军事行动之统帅。特简亲信王、大臣充任,地位高于总督。属临时性设置,事罢即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