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民政府秘书处
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二月置,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八至十六人,处员十二至二十四人,书记官若干人。处内分设三科:总务科,掌关于铨叙、印铸、文书收发保管、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科之事项;机要科,掌关于委员会议记录及文书编制事项,关于机要文件的撰拟及保存事项,典守印信;撰拟科,掌关于法令和函牍的撰拟事项。各科事务分股办理 事务的分配,由秘书长秉承常务委员定之。国民政府改为五院制后废。
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二月置,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八至十六人,处员十二至二十四人,书记官若干人。处内分设三科:总务科,掌关于铨叙、印铸、文书收发保管、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科之事项;机要科,掌关于委员会议记录及文书编制事项,关于机要文件的撰拟及保存事项,典守印信;撰拟科,掌关于法令和函牍的撰拟事项。各科事务分股办理 事务的分配,由秘书长秉承常务委员定之。国民政府改为五院制后废。
官名。西汉尚方已有中、左、右之分。东汉末设令,隶少府。三国魏沿置,六百石、七品。西晋亦置。东晋省并尚方令,主作御刀绶剑诸器物。南朝宋复置,以相府作部配台,谓之左尚方,置一员,掌造军器。齐沿置。梁隶少府
为中宫宦者的省称,掌侍奉皇帝和皇后,有的有专职,有的随事差遣。东汉省詹事,皇后法驾出,则中谒者、中宦者兼詹事奉引,事讫则罢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见“税课提举司”。
官吏名。北齐置。属门下省领左右局。《隋书·百官志》中: “领左右局,领左右各二人,(原注: 掌知朱阁内诸事,宣传已下,白衣斋子已上,皆主之。)左右直长四人。”
左右丞的通称。唐宋金元诸代以左丞统辖尚书省左司,右丞统辖尚书省右司,故有此称。
金内侍寄禄官名,秩正六品,初名内殿给使。
“驸马都尉”的简称。魏、晋以后,尚公主者常加驸马都尉,后世因作为皇帝女婿的俗称。又据《魏书·官氏志》引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,有驸马,三品,别有驸马都尉,从四品上。1、官名,即驸马都尉的
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四川、两广、福建、湖南等八路文武官员差遣,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,称为八路官员指射差遣法。吏部的非次阙、经使阙与破格阙亦许选人指射。若两人以上指射同一窠阙,则以
官名。三国魏、西晋皆置,七品。隶尚书台诸曹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尚书诸曹属吏,七品,掌庶务。参看“典事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