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防部法规司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有关国防法规的拟定、监督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管制、审核、立法、编篡四组,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或同等官属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有关国防法规的拟定、监督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管制、审核、立法、编篡四组,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或同等官属。
官名。见“尚书右选郎中”。
僧官名。明清置,见“都纲”。
官名。见“中台”。
辽官名。太仆寺官员,掌簿册文书。
官署名。宋设此官署,掌一路兵民之事。《宋史·职官七·经略安抚司》:“经略安抚司,经略安抚使一人,以直秘阁以上充,掌一路兵民之事;皆帅其属而所其狱讼,颁其禁令,定其赏罚,稽其钱谷、甲械出纳之名籍而行以法
即“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”
官名。秦朝置,属奉常。西汉属太常 (奉常),有丞。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更名祠祀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又名庙祀。东汉复称太祝令,秩六百石,有丞一人,职掌大祭祀时宣读祝文和迎神、送神等事宜。三国魏
爵位名。春秋时齐庄公置勇爵,《春秋左氏传·襄公二十一年》:“庄公为勇爵。”注:“设爵以命勇士。”
官名。北魏前期临时设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自太祖至高祖初,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,或事出当时,不为常目,如万骑、飞鸿、常忠、直意将军之徒是也。旧令之失,无所依据。”
官名。隋文帝置比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比部员外郎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