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司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初隶农矿部,后改属内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内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土地征收事项;二、移民殖边事项,三、水利的调查测绘及水源水道的保护事项;四、水灾的防御事项;五、疆界的整理及图志的征集编审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初隶农矿部,后改属内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内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土地征收事项;二、移民殖边事项,三、水利的调查测绘及水源水道的保护事项;四、水灾的防御事项;五、疆界的整理及图志的征集编审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名。明清阴阳学学官之一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设。县各一人,未入流。凡天文、占候、星卜、相宅、选日之流,悉归管理。然设官不给禄。清顺治(1644—1661 )初年沿设,县各一人,未人流,由所辖有
臣下得到君主的信任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“管仲得君如彼其专也。”赵歧注:“管仲得遇桓公,使之专国政如彼。”
官署名。即户部仓部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仓部。
清朝州同之别称。
官名。西周为侍从属吏,同“御事”。《竞簋铭》:“伯屖父蔑御史竞历,赏金。”春秋战国置为史官,本职掌记录国事、君王言行,接受、保管文书等; 因侍从君主左右,为亲近之职,常执行临时性差遣,秦、韩等国常奉遣
官署、衙门。唐朝贾岛《酬姚合校书》诗:“公堂朝共到,私第夜相留。”
东宫属官。南朝梁置,属太子中舍人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,改左光禄大夫置,为正三品文臣寄禄阶官。参见“光禄大夫”。文散官名。宋大观二年(公元1108年)置,秩正三品。
使职名。唐德宗建中元年(780) 以睦王李述为奉迎使、工部尚书乔琳为副使,分道访求太后。宋朝亦置,钦宗靖康元年 (1126) 以赵野为道君皇帝行宫奉迎使,迎奉道君皇帝。
宫名,三国魏文帝的母亲卞皇太后居此宫,故为之代称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后妃传·武宣卞皇后》:“太祖崩,文帝即王位,尊后曰王太后,及践阼,尊后曰皇太后,称永宁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