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舍
①明清对土官族人之称呼。②明清土司之属官,无职衔,多为土官宗亲充任,或亦参以异姓。掌庶务。其职,子孙可世袭。土官因故不能执政时,得以护理。另,清制规定,应袭土司者,若年幼未满十五岁,则由督抚选本族土舍护理。③清朝土司等级之一。定制,土司支庶分地管理者,准降等给与职衔,至无等可降,则为土舍、土目。是为土司之最低等级。
①明清对土官族人之称呼。②明清土司之属官,无职衔,多为土官宗亲充任,或亦参以异姓。掌庶务。其职,子孙可世袭。土官因故不能执政时,得以护理。另,清制规定,应袭土司者,若年幼未满十五岁,则由督抚选本族土舍护理。③清朝土司等级之一。定制,土司支庶分地管理者,准降等给与职衔,至无等可降,则为土舍、土目。是为土司之最低等级。
宋朝官员役卒随身、傔人合称。宰相、执政、使相至正任刺史以上有随身,其余官员给傔人,由一人至百人不等,给其衣粮或餐钱。
官名。亦称大理寺丞。北魏或有其名。北齐置为大理寺属官,七品。隋朝置二员,正七品下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勾检官,与大理正分判狱事。唐朝置六员,从六品上,掌分判寺事,正刑之轻重;一丞断事,诸丞共同参
宋朝学校名。仁宗庆历四年 (1044) ,太学内舍招生二百人,支给食钱。神宗熙宁四年 (1071),太学行三舍法,为三舍第二等,名额如旧。元丰二年(1079),增为三百人。哲宗元符二年 (1099)
官名。元置,为典瑞院的佐官,秩正四品,员额二人。
见“功德司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车府部长官。由宦者担任。官名。北齐置,属中宫仆署,见“中宫仆署令丞”。
帝王宫中负责管理车马牛畜的机构。春秋楚、战国秦等国置。秦汉沿置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夫左尹与中厩尹,莫知其罪,而子杀之。”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厩苑律》:“其大厩、中厩、宫厩马牛殹(也),以其筋、革
犹言“扬威营”。《汉书·陈汤传》:“延寿遂从之,部勒行阵,益置扬威、白虎、合骑之校。”汉时军队编制分部,一部即一校。校,即“营”,其长官称校尉。
官名。唐朝武官散阶,第六阶,正三品下,位怀化大将军下、云麾将军上,授新归附唐廷的诸蕃首领,仍隶各卫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正三品下。
参见“农工商部左参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