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晋置,为县属吏。吏名。晋代置于县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其职掌当在于守护县狱。
官署名。战国楚置。负责供应王室饮食的机构。《太子镐铭》:“集尌(厨),太子之镐。”
所掌与“京东检察司使”同,详该条。
官名。即刑部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侍郎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侍郎为司刑少常伯,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,参看“刑部侍郎”条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时府内置刺奸曹,设属一人,主罪法。
官署名。魏晋尚书有比部曹,《隋书·百官志》记其职掌为“掌诏书律令勾检(稽核)等事。”至隋为刑部四司之一。隋初比部司的主官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比部郎中一人,从五
官名。辽、金、元设置,为警巡院的主官,见“警巡院”。
官名。与太子少傅并称太子二傅。西汉初掌保养、监护、辅翼太子,昭、宣以后兼掌教谕训导。秩二千石。与太子少傅同领太子门大夫、庶子、洗马、舍人等东宫官属。新莽改名太子师。东汉复故,秩中二千石,掌辅导太子,不
官署名。元至正十一年(公元1351年)置,隶行都水监,秩从五品,掌巡视河道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稻仓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