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夷通事
官名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置,隶鸿胪寺。以掌接待外国使臣及边远少数民族来朝之事。
官名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置,隶鸿胪寺。以掌接待外国使臣及边远少数民族来朝之事。
监狱名。隋唐时,刑部作为最高司法机构,只有案覆大理寺及诸州奏报案件、管理司法行政事务的职能,而不是一级审判机构,即使与大理寺、御史台官员组成“三司”,推鞫重大案件,受理冤案审诉的情况下,也并不具有独立
官署名。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,属司法院,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,设部长一人,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各一人,下设总务、民事、刑事、监狱四司,分司执掌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 司法院
宋朝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省称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刘备置。三国魏定为三品,蜀、吴亦置。西晋武帝泰始五年(269)罢,六年复置,三品。位在镇军大将军下,两职可并置。与中军、抚军三号将军位比四镇将军。主要为中央军职,
四位将军的合称,即镇东将军、镇西将军、镇南将军、镇北将军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汉魏等置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一·四镇将军》。镇东、镇南、镇西、镇北将军的合称。东汉末与三国时设置。镇东将军,东汉末曹操曾为之;
官名。北周置。职掌不详。正四命。散官名。汉置中黄门冗从仆射,北魏有冗从仆射。北周置冗从给事以为散官,秩正四命。
官名。隋朝太府寺掌冶署长官,置二员,从八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隶少府监,升从六品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掌冶方令置,一员,正八品上,掌熔铸铜铁器物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为学部的长官,见“学部”。
官名,三国蜀置,将军征伐时,掌督后方军务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李严传》:“八年,(李严)迁骠骑将军。以曹真欲三道向汉川,亮命严将二万人赴汉中。亮表严子丰为江州都督督军,典严后事。”
官名。为嘉蔬署正副主官。见“嘉蔬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