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奏事
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。
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司会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十二宫宫官”。
秦汉的地方兵种之一。楼船本是一种较大的战船,《史记·平准书》记其“高十余丈,旗帜加其上,甚壮。”故亦以楼船或楼船士以称水兵。江淮以南,如庐江、浔阳、会稽诸郡多用之。
官署名。 东汉置, 隶少府属官钩盾令, 有长、丞主其事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四月一日公布的《国营基本工业工厂设计委员会章程》规定,其宗旨为拟定国营基本工业各工厂的具体详细计划及预算。本会委员除工业司司长及技监为当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置,掌讨论内外政事,数月后罢。
官名。清朝所设外交商务官。光绪四年,清在日本神户、大阪、长崎、横滨等地设理事一人,负责办理商务,后改称领事。见《清会典·事例·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官制出使》。
官名,汉置,为郎官中的骑兵将领,太平之年掌守护宫殿门户,战争年代也领兵征伐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:“中郎有五官、左、右三将,秩皆比二千石。郎中有车、户、骑三将,秩皆比千石。”《汉书·高惠高后
官名。明代于光禄寺置司牧局,掌牧养牲畜之事。主官有大使一人,从九品。嘉靖七年(公元1528年)废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亦称行台吏部郎中。《魏书·裴延儁传》: “高祖南伐,(裴夙)为行台吏部郎,仍除征北大将军穆亮从事中郎。”职掌略同“吏部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