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比
选官制度。始见于周。定每三年一次。《周礼、地官、乡大夫》: “三年则大比。考其德行、道艺,而兴贤者、能者。”宋、元、明、清诸朝沿用以称乡试,每三年一次,于子、卯、午、酉年八月在各省省城及京师举行考试,考中者即得举人资格。
明清时每隔三年举行一次乡试,亦称大比。参见“乡试”。
选官制度。始见于周。定每三年一次。《周礼、地官、乡大夫》: “三年则大比。考其德行、道艺,而兴贤者、能者。”宋、元、明、清诸朝沿用以称乡试,每三年一次,于子、卯、午、酉年八月在各省省城及京师举行考试,考中者即得举人资格。
明清时每隔三年举行一次乡试,亦称大比。参见“乡试”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置,掌讨论内外政事,数月后罢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京军巡院长官。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东京军巡院”。
乐官的别称。古代掌乐之官多由盲人担任,故别称乐官为盲臣。《韩诗外传八》:“太师对曰:盲臣不习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为内廷官。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四九之二《侯刚墓志》: “太和五年(481),文明太后调(侯刚)为内小。季年,从驾襄沔,以军功转虎威将军,冗从仆射,尝食典御。”还有秘书内小、
官名。北魏置。北齐为太子门下坊斋帅局长官,员二人,八品。隋及唐初沿置,员四人。隋正七品,唐从六品下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斋帅局为典设局,斋帅为典设郎。
即“三旗庄头处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为朝中官员的加官,无具体职掌,八命。详见“金紫光禄大夫”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秩八命。参见“金紫光禄大夫”。
官名。清朝驻防八旗中的专城将领。设于直隶及盛京地方的一些城镇、关口。额定十八人,正四品,俱满缺。辖兵五十名至数百名不等,总掌本城镇旗籍和防守事务。下设佐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官。分别由驻防将军、都统、副都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宣统二年 (1910) 改承政厅设。掌本部文牍收发、经费出入、各官功过并全部庶务,凡不隶他司及应会同各司办理事项皆归管理。辖秘书、典章、庶务、收支四科。设司长一人,掌司事,
内务部直辖机构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五月一日公布《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条例》,其职掌为办理关于国民代表会议议员选举程序的监督与审查,以及会议的筹备事项。筹备处置评议、秘书两厅。评议厅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