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左寺副
明清大理寺之职官。明朝于大理寺左、右寺正下设左、右寺副各二人,协助寺正办理二寺刑名案件,秩从六品。清初沿置,各设汉一人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裁。
明清大理寺之职官。明朝于大理寺左、右寺正下设左、右寺副各二人,协助寺正办理二寺刑名案件,秩从六品。清初沿置,各设汉一人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裁。
官名。隋置,从三品,掌车驾出先驱后殿,昼夜巡察,执捕奸非,烽候道路,巡狩师田,则掌营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。
见“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”。
宋朝公人与吏人合称。担任管理仓场、库务、馆驿、津渡、纲运、牢狱等具体事务者,通常称为公人,有衙前、专副、库子、秤子、拣子、掐子、所由、拦头、狱子、杖直等名目。担任狱讼、帐目、遣发、书写等文职者,通常称
官名。北魏置,即侍御史之受命随军出征者,负有监察将帅之责。奚斤追击大夏赫连昌时,安颉以内侍长为此职,随其出征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(1407)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具体职掌不详。洪熙元年(1425)与典察右、前、后署分别并
元代福建的弓军,不出戍其他地方。
官名。西汉始置,《汉书·武五子传》记燕刺王有医工长,颜师古注:“医工长,王官之主医者也”。东汉沿置,秩比四百石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“本注”说:“主医药”。
唐古特官,清设于前藏,为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三人,其职掌为管理门户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考功侍郎置,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改置考功郎中。官名。隋初吏部考功司的主官为考功侍郎,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称考功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加中字,
建于康熙二十年(公元1681年)四月,乾隆十四年(公元1749年)隶属于理藩院。嘉庆七年(公元1802年)改隶热河都统。木兰围场位于承德以北一百十七公里,在蒙古部落中,周围一千四百余里。场内根据地形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