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院民科第一庭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民科主管,掌民事诉讼及不服京师等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民科主管,掌民事诉讼及不服京师等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官名。秦汉为统兵武官,略次于将军,高于都尉。出征时临时任命,领一校(营)兵,有司马、候等属官。亦或冠以名号,如横海校尉、轻骑校尉等。又有常设的专职校尉,依其具体职务冠以名号。如统领常备禁军的中垒、屯骑
南齐“给事黄门侍郎”的俗称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詹事府之副长官。掌辅导太子。额设一人,正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为端尹府少尹,武则天天授 (690—692) 间又改为宫尹府少尹,旋皆复旧称。宋朝沿置,或以他官兼,或设专员,
即享受与太师、太傅、太保相等的礼仪待遇。北魏前废帝普泰元年(531)特置,居上公下、三公上,以授尔朱世隆。孝武帝太昌元年(532)又授清河王元亶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北枢密院官员。在知北院贴黄下,为北枢密院掌诰命奏事官。又称“给事北院知圣旨事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审计处所属二科之一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察核各军队学堂、局、厂等正杂用费、建筑购办以及军需司经理之各项用款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唐末始置。僖宗广明元年(880)为防黄巢军入长安,置汝、郑把截制置都指挥使。又有左右军宿卫都指挥使。五代始置为厢与军之统兵长官,亦有兼领数厢数军者。后唐明宗长兴三年(932)卫军神威、雄威、英魏
官署名。宋卫尉寺所属有左右金吾仗司各一,判仗司官以诸卫将军以上官充任。掌殿内宿卫,皇帝外出时奉引仪仗。南宋时转属兵部。
武官名。见《资治通鉴·后梁记一》,掌统左右控鹤军(梁称侍卫亲军为控鹤军)。
1、公家、国家、朝廷。唐朝白居易《喜罢郡》诗:“自此光阴为己有,从前日月属官家。”2、指皇帝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上》:“官家难称,吾欲行冒顿之事,卿从我乎?”3、对官吏的尊称。《太平御览·裴氏语林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