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院看守所所官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大理院附设看守所,始置。定额四人,正八品,奏补。佐所长管理所中一切事宜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大理院附设看守所,始置。定额四人,正八品,奏补。佐所长管理所中一切事宜。
宋朝主管机宜文字、主管书写机宜文字与干办公事合称。官名合称。见“机宜”。
汉初王国置廷尉,掌刑罚,为司法行政长官,景帝中五年令诸王不得治民,省廷尉官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汉初由王国自行辟除,掌王国刑罚之事。景帝中五年(公元前145年)省。
官名。宋仁宗庆历七年 (1047)置,位在龙图阁直学士下,掌侍从备顾问,有所献纳则请对或奏对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三品贴职。南宋因之。官名,宋仁宗庆历七年(公元1047年)置
选举制度用语。①东汉指乡闾评议,主要由大族名士控制,如许邵主持的汝南月旦评等。东汉时期以察举征辟为主要仕宦途径,而清议则是察举征辟的根据。② “中正”设立后,清议成为降品的代称。《晋书·阎缵传”:“(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,附设于上海通商交涉使公署内,掌理捕获战品的裁判事务,设所长一人,副所长二人,海军部特派专员一人。
官署名。元顺帝至正十七年(1347)设,秩正三品。掌考四方陈言,择善上达干皇帝。置详定使、副使、掌书记各二员,由中书官提调。
官名。清朝绿营中于正式名额之外所任命的把总。其职权与把总相同,但品秩、俸饷略低,只正九品。武官名。清置,见“外委千总”。
官吏隔宿办理公务。喻官风拖沓。《商君书·去强》: “以日治者王,以夜治者强,以宿治者削。”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京师警察机关仍沿清末旧制,设内城总厅,由厅丞主管。次年一月八日公布《划一现行京师警察厅组织令》,改设京师警察厅,设总监一人为长官,由内务总长呈
泛指掌山林水泽之官。《周礼·地官》有山虞、泽虞、林衡、川衡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。”注:“工商衡虞虽不垦殖,亦取其税者,工有技巧之作,商有行贩之利,衡虞取山泽之材产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