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后期负责海关税务之官员。咸丰四年(1854),上海成立江海关,征收洋税,清政府派“司税”管理,但实权在英、美、法委员手中。咸丰八年(1858),为办五口通商税务,改司税为正、副税务司,各一人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,局内分设枪炮、材具二科。北洋政府时期改称“军械司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内廷派驻中部监察政务的官员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苻承祖)因事为阉人,为文明太后所宠,自御厩令迁中部给事中,散骑常侍,辅国将军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司禄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百官禄秩的颁发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所属有司禄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掌颁百官之禄。北周地
官署名。明朝北京大理寺的省称。因与南京大理寺相别,故名。
分见“右讲经”、“左讲经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于祭祀五帝时掌读祝文及迎送神,有丞。东汉不设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储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属军储司。同年,随司并入海军部。掌核收各项海军经费及所有入款,支发舰队、军港、船坞、学校各项用款及各项人员
官名合称。指诸侯王国的相(宰相)和郡太守。相为王的佐官,掌导王以善,兼有监督王的职责;郡太守为一郡之长,总领一郡之政务。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宜时易宰守非其人者,減省第宅园池之费,拒绝郡国诸所奉送。”
官名。参见“仪制清吏司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