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贰卿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二品。设置年代不详。管辖吐蕃朵甘思 (今青海东南部、四川甘孜及西藏昌都地区) 之地及四川黎、雅地区。设宣慰使四员,同知二员,副使一员,经历、都事各二员, 捕盗官三员, 镇抚二员。
① 明朝巡抚之别称。② 明朝按察使之别称。
官署名。简称“都司”。明初置都卫指挥使司,洪武八年改置。多置于各省,掌一方之军政,分隶五军都督府,而听命于兵部。设都指挥使一人,都指挥同知二人,都指挥佥事四人为长官。以流官或世官充任,其属有经历司,设
宫观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始置,以翰林学士充任。仁宗皇祐五年 (1053) 废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“库部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库部曹长官。唐朝置为兵部库部司长官,从五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库大夫、司库郎中,寻各复旧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初为五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
使职名。唐高宗麟德二年(665) 以李勋、许敬宗、陆敦信、窦德玄为检校封禅使,随驾东封泰山。官名。封禅是帝王祭天地的典礼,在泰山上筑土为坛祭天,报天之功,称为封;在泰山下梁父山上辟场祭地,报地之功,称
官署名。民国置,管国际交涉、在外侨民、居留外国人、及中外商业等事务。初设总务厅、政务司、通商司、交际司、条约司;后改置总务、国际、亚洲、欧美、情报五司。其长官初称总长、次长;后称部长、政务次长、常务次
官署名。清朝制度,每年由御史一人、工部司员一人、步军统领衙门司员一人,共同组成管理街道厅,掌管京城的道路沟渠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官名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置,监修民国历史,由国务总理兼领,地位在馆长之上。参见“国史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