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职掌参见“司舞中士”。
官制用语。指官吏的调动,有转、迁二义,视具体情况而定。转属于官秩相同的调动,迁则属于升迁性质。官制用语。1、官吏平调称徙。《汉书·段会宗传》:“拜为沛郡太守,以单于当朝,徙为雁门太守。”2、有时上调也
见“抚谕使”。官名,或称抚谕使,掌管安抚慰问事。参看“抚谕使”条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二四一《都尉》条引《魏略》:“积弩都尉,秩比二千石,后更为典弩都尉。又有典铠都尉,秩与典弩同,皆属积弩。”官名,三国魏置,掌铠甲。《太平御览》241卷《都尉》条引《魏略》
即“山东行枢密院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署司矢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协掌备箭处事。额设五人,食八品俸。光绪三十年(1904)裁一人。
官名。唐朝中期始置,以宦官充任。五代后梁亦置,掌京城苑囿园地。宋初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
宋朝都城行政区划厢的长官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以京朝官曾任通判、知县者四人为勾当左右厢公事,分治京城四厢。凡民间斗讼、贼盗情节较轻者,即可决遣。并置勾当左右厢公事所,民间称为都厢,以京朝官一人主
官署名。简称“宾客司”。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。顺治十八年(1661)设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称王会清吏司,遂废。
官署名。秩从四品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 (1288) ,掌手号军人 (南宋降军,原手背刺墨,又称手记军、涅手军) 打捕野物皮货,隶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,上千户、上副千户各一员。领上百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