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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仓

1、掌管国家粮仓的官署。始于秦,汉沿置,属治粟内史和大司农,其后,历代沿置。南朝梁分属司农卿和太府卿,北齐和隋属司农寺,金属太府监,元属宣徽院。其长官分别为太仓令、太仓使、太仓提举、太仓大使等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·司农卿》、《续文献通考·职官六·太府监·宣徽院》。

2、设于京城的大粮库,即国库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太仓之粟陈陈相因,充溢露积于外,至腐败不可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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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本部法令章制之起草、核审。置参事四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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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二年(1079),导洛水入汴河,置导洛通汴司,设都大提举总领其事。三年,改汴河堤岸司,仍设都大提举。八年,令隶都水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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