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府诸曹之一。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始置于丞相府,有属一人,所主无考,秩第七品。蜀吴无考。
官名。西晋置,隶太仆,掌畜牧事务,又别置羊牧丞。北魏亦置。《魏书·宇文福传》: “未几,转骁骑将军,仍领太仆典牧令。”隋朝置为太仆寺典牧署长官,二员,从八品上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增为从六品。唐朝
州学教职。唐制于州学置助教,佐经学博士教授经学,秩未入流。
见“制置解盐使”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改局置司,秩从五品,隶异样局总管府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四年(1267),立西京路洞冶总管府,掌河东地区金、铁等冶炼。七年,罢。十三年,立平阳等路采金铁冶提举司。十四年,罢。其后提举司废置不常。成宗大德三年(1299),置河东山西铁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(1013)始置,以翰林学士、判大理寺等官同详定编敕,对咸平编敕、三司编敕重加增损。天禧(1017—1021)中,以参知政事、宰相主其事。其后,多以宰相为提举,执政为同提举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(742—756)中改京城为西京,改西都留守为西京留守。肃宗以后称京城为上都,仍沿用西都留守旧名。宋朝西京河南亦置,以知府兼任。辽朝南面官西京留守司置为长官,多以府尹兼。金海陵王时置,
官名,职如郡都尉,掌全郡兵马及地方治安。王莽改河东、河内、弘农、河南、颍川、南阳六郡为六队,河内为后队。每队置大夫一人,职如太守;置属正一人,职如郡都尉(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)。《后汉书·伏湛传》:“成
参见“三公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