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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常博士

官名。秦、汉有博士,名义上隶太常,备咨询顾问,参议朝政礼仪典章。西汉中期以后,分掌经学传授,称五经博士。魏、晋置国子博士、太学博士专掌经学传授,参议礼制,遂别置太常博士四员,为太常属官,掌引导乘舆,拟议王公以下谥号,参议朝廷礼仪典章,六品。南朝或置。北魏掌祭祀,职位较轻,从七品。北齐为太常寺属官,专掌讨论礼制,从七品; 国子、太学博士则隶国子寺,专掌经学传授。隋、唐沿置,员四人。隋从七品,唐从七品上。掌辨五礼仪式,大祭祀时赞导礼仪,拟议国公以下谥号。名义上为太常寺属官,在礼院议论典礼,皆得自专,无须禀告本寺长官,位望甚高,号称清选,多以有学识者充任。北宋初为寄禄官,真宗大中祥符(1008—1016)中置二员,后增至四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定为正八品。掌议定五礼仪式,有改革则据经审议,拟议谥号,撰定谥文,祭祀时监视仪物,掌赞导之事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(1139)增为五员,孝宗隆兴元年(1163)复以四员为额。辽朝为南面官。金朝置二员,正七品。元初为太常寺属官,寺改升院后,为太常礼仪院属官,置二员。明朝置二员,初为太常司属官,洪武三十年(1397)后为太常寺属官,正七品。清朝隶太常寺博士厅,置满洲、汉军、汉各一员,正七品。明、清本职仅掌缮写文牍,考查祝文礼节,岁核祀赋等事,拟谥、议礼不得与闻,位望较唐远逊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太常寺省入礼部。遂改充典簿。


官名,秦汉皆置,为太常属官,掌通古今,备顾问应对,教授经书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:“博士,秦官,掌通古今,秩比六百石,员多至数十人。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太常》:“博士祭酒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中兴转为祭酒。博士十四人,比六百石。本注曰:《易》四,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氏。《尚书》三、欧阳、大小夏侯氏。《诗》三、鲁、齐、韩氏。《礼》二,大小戴氏。《春秋》二,公羊严、颜。掌教弟子,国有疑事,掌承问对。”后世多沿置,隋置四人,唐也四人,掌撰五礼仪注,大礼则引导乘舆,赞相祭祀,及定诔谥、守陵庙等。明设太常国子博士,为正七品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》、《明史·选举志二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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