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 置,为巡检使副贰。金朝为诸巡检司次官,明清于巡检司置,从九品,为巡检之副职。
参见“水部郎”。
官名。户曹长官。汉朝三公府及郡府置,主户曹事。三国、西晋沿之。东晋、南北朝仅置于州郡县户曹,公府、将军府所置改以参军主之。官名,汉朝公府置户曹掾,为户曹长官,掌民户、礼俗、祠祀、农桑等事,有副职“属”
指宰相之职。元蒲道源《闲居丛藁·郭某席间赋》:“调羹事业无劳问,深谢诸公愧不能。”
官名。南宋置,为御营司的副主官,见“御营使司”。
官名。清制以旗手卫隶銮仪卫,有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左右二司,分掌陈设卤簿、乐器及午门司钟神武门钟鼓楼更值之事。
即“圆明园八旗护军营营总”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《魏书·薛野睹传》:“父达头,自姚苌时率部落归国。太祖嘉其忠款,赐爵聊城侯,散员大夫,待以上客之礼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官署名。清朝礼部主客清吏司所属机构,分办本司事务。参见“主客清吏司”。
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。北齐、北周与隋均置,管理一闾居民。北齐之闾由五十家组成,北周与北齐同。隋制闾由五保(二十五家)组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