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父族帐常袞司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掌季父房族属之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掌季父房族属之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五品,掌收受弘州、大同等地岁办油面,供应内府及放支宫人宦者饮膳食物,隶宣徽院。置提点、大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
禁卫军名,汉置,即羽林前身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:“羽林掌送从,次期门,武帝太初元年初置,名曰建章营骑,后更名羽林骑。又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,官教以五兵,号曰羽林孤儿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公人名。宋代州役之一,常以手分等吏人与衙前充当,主管仓、库、场、务等事务,并督率仓子、库子、斗子、秤子、拣子、掐子等工作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,枢密院承旨司置,通署诸房公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,与都承旨通领枢密院事务及承旨司之事。西夏仁宗时亦置,为枢密院承旨司副长官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移宗人府官属于此,其在南京者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宗人府,但实无所掌,设官备员而已。参见“宗人府”。官署名。明制,南京亦置宗人府,设官唯有经历司经历一人
官名。秦置,入汉因之。属廷尉,秩千石。东汉减为六百石。职掌助廷尉平决诏狱。官名,秦汉皆置,属廷尉,西汉秩千石,东汉六百石。掌逮捕犯人,平决诏狱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廷尉
即“巴克什”。
官名。东汉末年置。州属官,掌文教,不常设。三国蜀、晋朝、南齐均曾置。南朝宋郡府亦有置者。官名,汉置,为州刺史(牧)的属员,掌文教,不常置。其后,三国蜀、晋置。南朝宋、齐也置。
见“福元营缮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