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隋典书坊本置太子舍人,炀帝时改称管记舍人,唐武德初仍改为“太子舍人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大理院附设看守所,始置。定额一人,从五品,奏补。掌羁管现审人犯,总理所中一切事宜。
官名。明朝设此官,又名提督操江,掌管江防事务。以副佥都御史任之。
汉朝官吏奉使外出时,或由皇帝授予节杖,以提高其威权。魏、晋以后,凡重要军事长官出征或出镇时,加使持节,可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。皇帝派遣大臣出巡或祭吊等事务时,亦使持节,以表示权力和尊崇。隋、唐亦作为皇帝
官署名。简称军头引见司。北宋初年,有军头司与引见司。太宗端拱二年(989),改称御前忠佐军头司、御前忠佐引见司。后合为一司。设勾当官五人,以内侍省都知押班及閤门通事舍人以上充任。其属有勾押官、前行、后
官署。西夏佛教学术与教育机构,传扬戒、定、慧三学。设百官法士。
官署名。清末弼德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本院文牍、会计、议事记录及一切庶务。置秘书长一人,秘书官若干人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,拟武毅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阶略有提高,改拟忠勇将军等号。
清朝外官缺分之一。属此缺者有江苏之太仓、上海等十县,浙江之仁和、海宁等十七县,山东之诸城、胶州等七州、县,广东之东莞、香山等十三县,福建之闽侯等九县之佐贰、首领官。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,俱三年俸满有政绩
官名,金朝置。正五品,掌御用衣服冠带等物。其佐官有使,从五品;副使,从六品;都监,正九品;直长,正八品;同监,从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官名。金置,为尚衣局的主官。见“尚衣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