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晋局
官署名。清朝山西之铸钱局。顺治二年(1645)置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佐贰官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朝山西之铸钱局。顺治二年(1645)置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佐贰官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见“统管”。
官名。清置,见“伊犁将军”。
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上京城隍使司”。
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沿置,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
官名。① 即“太子家丞”。② 即“公主家丞”。③王国、侯国属官。西汉列侯食邑千户以上置; 三国魏王国、侯国皆置,西晋侯国亦置; 南朝梁引侯食邑千战以上置。与庶子共掌国内事。④太妃属官。三国魏王太妃置,
惩戒机关名。北洋政府设置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十月十五日公布的《司法官惩戒法》规定,凡司法官违背或废弛职务,有失官职上的威严或信用,均得依法惩戒。惩戒由司法官惩戒委员会议决执行。司法官惩戒委
①泛指各级官府之主管官员。《魏书·释老志》:“但主司冒利,规取赢息。”②唐朝以后对科举考试中主考官之称呼。《新唐书·选举志》: “诸生拜主司,答拜乃叙齿谢恩,遂升阶。”主考官、主试官。负责考试的官。唐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礼部次官,佐礼部中大夫掌礼仪的制订与执行,下设礼部中士、礼部旅下士。正三命。武帝保定四年 (564) 五月丁亥,改礼部为司宗,遂改称“司宗上士”。
文书名。清朝内阁撰文中书所起草的诏书定稿。系用折纸誊写,并在折面上书“诏式”二字,以便进呈皇帝审定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文类科目。开元七年(公元719年)诏举,邢巨等四人及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