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无品武阶官名。南宋置,为效用十资第一资,月给钱三千,米一石五升,春冬衣绢各二匹。
官名。东汉、三国魏、北魏置,为河南尹属官。汉秩六百石,魏七品。北魏亦称“河南郡丞”。参见该条。官名,东汉置,为河南尹之副,佐尹主京都、典兵禁,行县劝农桑、审囚徒,振救困乏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河南尹
官名。北周置。掌傅弼太子,匡正其过失。亦作东宫左宫正。《周书·宇文孝伯传》: “(孝伯) 历司会中大夫、左右小宫伯、东宫左宫正。”
官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六年(1289),秩从三品,置四员。掌宣政院所辖刑狱断案等务。成宗大德四年(1300)罢,后又复置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掌县廷警卫,禁盗贼,隶属于县功曹。此职见于《碑》、《传》者甚多,如渭城游徼见《汉书·胡建传》,郏县游徼见《后汉书·臧官传》。其见于碑刻者均冠“门下”为称,如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等。
官名。参见“枢密院副承旨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吏人、公人、军人等名次与地位较高者称为上名,较低者称为下名。
官名。①北魏初期置。为内廷官,直宿禁中,隶属幢将,无员限,无具体职掌,在皇帝左右参预机密,经常奉使出巡州镇,考察地方官政绩。皇帝出征时随从左右,管理御用兵器。兼用文武,亦任用以医、卜等专门技能侍奉皇帝
官名。周朝置。主管天子膳羞饮食烹饪。《诗经·小雅·车攻》:“徒御不惊,大庖不盈。”朱熹《诗集传》:“大庖,君庖也。”
参见“理藩部左侍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