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忠扈卫
即“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即“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。考满知县因考选或被荐举入都察院,带原职理刑半年,然后实授监察御史,故名。
清朝总兵别称。清代总兵的别称。参看“总兵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至元二十年(1283)前名海道运粮万户府,至元二十八年后改今名。管理海运。秩正三品。置于平江府(今江苏苏州),设达鲁花赤一名,万户、副万户若干。下辖千户所,几经调整,至大四年(1311)定
见“大理院推丞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长秋寺中山署。
犹言北军五校官兵。东汉北军有校(营),五校为屯骑、越骑、步兵、长水、射声,其长官称校尉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明德皇后既立,严乃闭门自守……后拜将军长史,将北军五校士、羽林禁兵三千人,屯西河美稷,卫护
官署名。清末为推行“新政”而设置的办事机构。简称“政务处”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,拟具意见,请旨定夺。置督办政务大臣、参预政务大臣,无定额,以军机大臣、大学士、总督兼充。下设
杂任职名。唐于少府监置三百六十五人,为织绫锦的工匠。
官名,西汉置,掌宿卫,有战争,也帅军参战。“右曹”为加官,掌平尚书奏事,得举不法。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:“充国子右曹中郎将卬,将期门佽飞、羽林孤儿、胡越骑为支兵,至令居。”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参领。亦有额定人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