宦奄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宦官中的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传食律》:“不更以下到谋人,粺米一斗,酱半升,采(菜)羹,刍槁各半石。宦奄如不更。”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宦官中的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传食律》:“不更以下到谋人,粺米一斗,酱半升,采(菜)羹,刍槁各半石。宦奄如不更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几、席器物之管理及陈设,以供各种典礼使用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司几筵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一人,徒八人”,“掌五几五席之名物,辨其用与其位”。官名。周朝设此官,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理藩部尚书设,并为国务大臣。一人,从一品,以满人充,特简。掌领部务,参加阁议。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改理藩部尚书为理藩大臣,为理藩部的长官。
官名。金置,属掖庭局。掌皇后宫库藏之事,以内藏、典给署官兼。
参见“内三院”① 。官署名。清入关前置,为“内三院”之一,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。参见“内三院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设于各省,掌军饷出入事项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垂拱四年(公元688年)诏举,房晋等三人及第。
官名。清朝蒙古各盟长官。清朝于内、外蒙古及青海蒙古各部实行“盟旗制”,由若干个旗组成一盟,每盟设一人,由理藩院于本盟各旗之札萨克及闲散王公等贵族内拣选请旨简充。掌理一盟之政事,督同札萨克办理旗下之大事
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。
官名。元至元五年(公元1268年)设大都、上都太仓各一,掌内府支持米豆,及酒材米麹药物。设官三员,俱受“制国用司”札支付。十二年(公元1275年)改立提举太仓,设官三员,隶宣徽院。二十五年(公元128
官名。见“前侍伯中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