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保
① 唐、宋太子太保、太子少保之别称。②清朝对太子少保之称呼。雍正 (1723—1735) 后不立太子,而保留太子傅保之名,作为大臣及有功者之加官与赠官,有衔而无实职,然仍视为荣典。大臣多以庆典而得太子傅保衔。清制,加衔自太子少保始,以后逐次递升,凡得太子少保衔者,人多尊称为宫保。
即太子少保。详见“官衔”条。
① 唐、宋太子太保、太子少保之别称。②清朝对太子少保之称呼。雍正 (1723—1735) 后不立太子,而保留太子傅保之名,作为大臣及有功者之加官与赠官,有衔而无实职,然仍视为荣典。大臣多以庆典而得太子傅保衔。清制,加衔自太子少保始,以后逐次递升,凡得太子少保衔者,人多尊称为宫保。
即太子少保。详见“官衔”条。
元礼部教坊司所属机构。秩从六品,掌乐舞承应之事。设署令、署丞、管勾各一人。
官名。即国子博士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国子博士。学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国子监为司成馆,博士为司成宣业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改司成馆复为国子监,司成宣业复
官名。“大”通“太”,详见“太常”条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四帐都详稳司长官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六科之一。给事中一人从七品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始置,洪熙元年(1425)复以南京为京师,遂去“南京”二字。正统六年(1441)再定以北京为京师,南京之工科复冠以“南京”二
指监察御史。唐代监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部,故号称“六察官”。官名。唐宋置, 即“六察御史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元至大四年(公元1311年)置,属徽政院,秩正五品。设署令五人,署丞二人。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罢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尚书省都曹长官,协助尚书令、仆射综理各曹事务,位居诸尚书之首。为之者多兼侍中,常迁为尚书令、仆射或三公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官名。北齐置为太府寺左藏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四员,正九品。唐朝置五员,从八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改左藏库副使,隶太府监。
官名。汉朝郡守属吏,职掌水利。据《汉官》,东汉河南尹员吏有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。官名,汉置,掌水利漕运等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凡州所监都为京都,置尹一人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