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参见“银台司”。
①行政官吏和不任官职之人爵位统称。对军爵而言。②战国秦五等爵之第一等。参见“公”。爵位名。即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爵位的第一等。
官署名。西晋、北魏所置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参见“左士郎”。
官名,西汉置,也称京兆尹丞,为尹之佐官,共二人,助尹掌京师。参看“京兆尹”条。
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置。一人,正六品,为监正佐官。详见“上林苑监左监副”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造军器。主官有大使一人,秩从九品;副使一人佐之。
官名。明清六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司务厅之职官。为首领官。皆分设若干人不等。掌理省署抄目,出纳文书之事。明制为从九品。清初亦为从九品,乾隆三十年(1765)定为正八品。又,清末总理
即“固山昂邦”。
官署名。或称交涉局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与外国领事交涉事件。
官名。即黄藏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