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为北洋政府时期组成国会的两院之一。参见“第一届国会”。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文书的收发、保管,文件的分配、撰拟、编制,统计调查,会议记录,典守印信,会计、庶务,本院职员的任免,以及其他不属于各委员会及编译处事项。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六至十人,科长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农工商学校,并审核各省实业,为民兴利。辖实业教务、实业庶务二科。置郎中二人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,分司各职。
官名,俸六百石,前后汉皆置,掌审判诏狱罪人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廷尉”条。
清朝地方官员对总督之尊称。清代总督的尊称,又称制台。宪和台都是对高级长官的尊称。参看“总督”条。
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太皞”。
汉朝官员对上级长官陈述意见的呈文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 “文学儒吏时有奏记称说云云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世祖至元二十一年(1284)由武备监改置,与卫尉院并立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升武备院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复为寺。掌兵器制造、收储、给发。置卿四员,正三品;同判六员
国民党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的直属机关。依照《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组织大纲》的规定,本会设置的目的是“考察核定设计方案之实施进度,并执行党政机关工作经费人事之考核。”其具体的职掌有:一、中央及各省党务机关工
官名。魏晋为光禄勋属官,掌音乐之事。后代多为太乐令兼领,隶于太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