岸奔
官名。吐蕃官,掌财政收支。
官名。吐蕃官,掌财政收支。
宋朝各路提举常平司简称。官名。又叫提举常平司。宋神宗熙宁年间始于各路设提举常平仓官。称提举常平司或仓司,掌管常平义仓谷物的收藏和分发,保证免役法、市场交易法的实施,考察官吏并加保举或罢免等;丰收年官家
勋官号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置为六转勋官,比正五品。宋朝为第七阶勋官,秩正五品。金朝置为第七阶勋官,正五品。元朝为第七阶勋官,正四品,只用于封赠。明朝为第七阶武勋,正四品,再考称职者授。勋官名,金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)改原大宗正院而置。设宗人令一人,左、右宗正各一人,左、右宗人各一人。掌皇族属籍,以时修纂玉牒,书宗室子女嫡庶、名封、嗣袭、生卒、婚嫁、谥葬之事。以亲王领之。永乐(14
清朝赐号嘉美封爵之制。雍正元年(1723)赐公爵美称十种,即忠达公、褒绩公、奉义公、超武公、雄勇公、果毅公、信勇公、建烈公、勇勤公、英诚公。乾隆十四年(1749)仿公爵赐名之例,赐侯爵美称六种,即奉义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皇帝身边的侍从护卫,亦称“三郎”或“三郎卫士”,属三郎大帅和幢将。除直宿禁中外,也随同皇帝外出征伐。选用宗室或代人功臣子弟中善于骑射者充任,位在内细射之上,也可作为起家官。孝文帝改定官
官名。民国初期置,为县的长官,掌全县政令;后改称县长。官名。自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,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。县知事隶属于道尹,为县行政长官,其资格分为
春秋时期大夫家之宰臣。《国语·晋语八》:(叔向)见宣子曰: “(訾祐)吾子之家老也。”杜预注:(家老),家臣、室老。”参见“家臣”。
官名。东魏置。《北齐书·高乾传》:“(高昂)复为军司大都督,统七十六都督,与行台侯景治兵于虎牢。”
汉时西域东、西且弥国的国君皆称且弥侯。西且弥侯属下有左右将、左右骑君各一人。东且弥侯属下有左右都尉各一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
官名。“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”之简称。参见“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