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抚副大使
见“巡抚大使”。
见“巡抚大使”。
参见“钦差大臣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省试合格,因故未参加殿试,可赴下次殿试,称为还殿。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殿试的应举人因故不能殿试,可在下一次殿试时再行参加,称为还殿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法部侍郎设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大臣管理部务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值西省,又掌诏命。见《宋书·百官下·中书令》。
使职名。唐朝内诸司使之一,掌饲本坊御马; 懿宗咸通 (860—874) 中,宦官田令孜曾历任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(907) 改名天骥使,后唐复旧,明宗长兴元年 (930)分飞龙院为左、右,遂为右飞
宋朝学校三舍之第一等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始于太学置,学生一百人。考试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上等可直接授官,中等许免礼部试,下等可免解试。上舍生或被选充太学前廊学录、学谕、直学等职事,给月俸。入学满六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。尚书省并入南枢密院后,主刑部事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武职。职掌及官位大小不详。见《散盘铭》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最高长官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武职正一品。定额六员,以勋戚大臣充任,镶黄、正黄、正白旗各二人。掌统领侍卫处,董帅侍卫亲军,偕内大臣、散秩大臣翊卫扈从。平时,率所属会于太和门以坐班。
郡分职吏名。见“郡水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