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部营部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 改工部总部而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掌经营造作之总务。二十九年 (1396) 改营缮清吏司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 改工部总部而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掌经营造作之总务。二十九年 (1396) 改营缮清吏司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卫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副长官,从四品,不常设。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符玺局次官,置四员,从七品上。
官署名。辽朝掌西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。置都虞候等职。
官名。正副各一人,为大清银行正副主官。见“大清银行”。
同“牧监”。
官名,西汉置,为帝母、帝祖母属官,主驭,掌车马,秩二千石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大长秋》:“帝祖母称长信宫,故有长信少府……仆为太仆,皆二千石,在少府上。其崩则省,不常置。”《通典·职官·诸卿·内侍省》: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改左御卫为左领军卫,置为长官,一员,正三品。掌宫禁宿卫,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射声番上者,分配之; 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、苑城诸门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左戎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杜琪与樊歧同时任此职,琪以此职行参军,歧领从事中郎。(《三国志·李严传》裴松之注引诸葛亮《公文上尚书》)。官名,三国蜀置,杜祺以武略中郎将行参军,樊岐以武略中郎将领从事中郎。《三国志·
官署名。清末最高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大理寺设。掌最高审判,凡宗人府会审案件、国事重罪案件、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,各省审拟大辟案件,以及特旨交审案件,均以其为终审。置正卿一人,少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