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置,掌监津渡。见“监堰官”。
清末商部所属机构。原属顺天府,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八月划归商部办理,专司工艺制作之事。
官名。北齐五兵尚书所属有右中兵曹,“掌畿内丁帐、事力、蕃兵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师范、中小学校,各以其法定规程,稽督其课业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司内分设三科:师范教育科,掌优级师范、初级师范、盲哑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教课规程、设备规则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
官名,掌管陵园内部之事。帝王宗庙分前后两部分,前部叫庙,后部叫寝,是献祭的地方。汉朝各帝陵都有寝,置寝令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寝令》。官名。汉置,属太常。掌守陵寝,案行扫除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三十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袍”。
官名,汉置,为县佐吏,设在西南边县,掌与少数民族协盟事务,内地无。见《隶释·十五·蜀郡属国辛君造桥碑》。县分职吏名。汉代置于嘉县,见《隶释》一五《蜀郡属国辛君造桥碑》,职掌对“蛮夷”的交涉协盟之事。
见“大天源延圣寺总管府”。
清制,凡死刑,先由御史、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,称小三法司。然后由都御史、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、侍郎会审,称大三法司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石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