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尚署
官署名。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左尚方署置,隶尚方监(少府监),置令一员、丞五员,掌车辇伞扇及画素刻镂与宫中蜡炬等杂作,供天子皇室妃主王公贵族车辂; 另有监作,典事等。初为中署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升上署。北宋存其官名而无职司。
官署名。唐置,掌供翟扇、盖繖、五路、五副、七辇、十二车,及皇太后、皇太子、公主、王妃、内外命妇、王公车马。凡画素刻镂及宫中蜡炬杂作,皆掌管。其官有令一人,从七品下;丞五人,从八品下,还有监作、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左尚署》。
官署名。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左尚方署置,隶尚方监(少府监),置令一员、丞五员,掌车辇伞扇及画素刻镂与宫中蜡炬等杂作,供天子皇室妃主王公贵族车辂; 另有监作,典事等。初为中署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升上署。北宋存其官名而无职司。
官署名。唐置,掌供翟扇、盖繖、五路、五副、七辇、十二车,及皇太后、皇太子、公主、王妃、内外命妇、王公车马。凡画素刻镂及宫中蜡炬杂作,皆掌管。其官有令一人,从七品下;丞五人,从八品下,还有监作、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左尚署》。
官名。北魏、北齐为“大宗正少卿”的省称。隋、唐、五代为宗正寺次官,亦称“宗正寺少卿”,通判本寺事务。隋初置一员,正四品上; 炀帝增为二员,从四品。唐初一员,后增为二员,从四品上。高宗、武则天时曾随本寺
东汉度辽将军的兵营,屯五原曼柏县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乙巳,诏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减罪一等,诣敦煌、陇西及度辽营。”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《后汉书·冯绲传》说:“旧典,中官子弟不得为牧人职”。同书《李固传》又记李固对策说:“诏书所以禁侍中、尚书、中臣弟子不得为吏察孝廉者,以其秉威权,容请托故也。而中常侍在日月之侧,
官名。西汉右扶风置都尉。东汉初罢之。安帝时以羌族犯边,三辅有陵园之守,复置右扶风都尉,并设诸曹掾史。官名,汉置,俸比二千石,掌右扶风军队,维持地方治安。东汉初省,安帝时因羌族犯边,三辅有陵园,需要守护
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用1933年)三月二十一日公布的《公务员任用法》规定,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,可任用为委任公务员:一、经普通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考试及格者;二、现任或曾任委任职,
守期门仆射,即兼任期门仆射。期门即虎贲,期门仆射掌虎贲郎习射。《后汉书·阴识传》:“兴字君陵,光烈皇后母弟也,为人有膂力。建武二年,为黄门侍郎,守期门仆射,典将武骑,从征伐,平定郡国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属太卜令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七品下,二十三年职员令未载。隋朝为太常寺太卜署属官,置二员,掌教授卜筮之法。官名。北魏置,掌占卜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·太卜署》、《魏书
官署名。明初吏部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始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十三年改设主事一人,掌勋级、名籍、丧养之事。二十九年改称稽勋清吏司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乘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掌军乘司事。宣统二年(1910)撤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。副职称副修械长,军衔为准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