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财政局
市政府的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财政收入支出及预算编制事项,公产的管理及处分事项,公营事业的经营管理事项,土地测量登记事项,土地使用征收事项,地价的查估、土地税的规划征收及其他土地行政事项。
市政府的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财政收入支出及预算编制事项,公产的管理及处分事项,公营事业的经营管理事项,土地测量登记事项,土地使用征收事项,地价的查估、土地税的规划征收及其他土地行政事项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督察西北路阻卜诸部。
官名。辽置,为夷离毕院的长官,见“夷离毕院”。
官名,即太子右卫副率。
文书名。上行文。用于臣下对皇帝。明朝规定,凡内外衙门循例奏报事项,如乞恩、认罪、缴敕、谢恩等。以及军民人等陈情、建言、申诉各事,俱用之,不加印。(凡各衙门汇报公事用“题本”。)清初沿用,明定,凡私事用
官名。东汉隶五官中郎将。秩比三百石。更直执戟,宿卫宫殿门户,出充车骑,实为后备官员,以供选用。三国时吴仍置。官名,汉置,为五官中郎将属官,俸比三百石,掌持戟值班,宿卫殿门,出充车骑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三年 (1070),改北作坊副使置,为武臣迁转之阶。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显郎。
官署名。清朝礼部所属之机构。顺治元年 (1644) 置会同、四译二馆。会同馆隶礼部,以主客司满、汉主事提督馆事。四译馆隶翰林院,以太常寺汉员少卿兼摄馆事,立回回、缅甸、百夷、西蕃、高昌、西天、八百、暹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大令、少令。
地方行政区名。明清对世袭土官所管州之统称。元朝已有土官掌州事者,至明,始分流土。以别于流官所辖之州,故名。广西、云南等省设有。与州平级,长官为土知州。其他职官及品级均同于内地之州,有州同 (州同知)、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士中大夫复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